内容简介
商法是随着经济贸易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集团化,经济发展知识化,商务电子化的特点,使得商法的许多内容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有鉴于此,为适应商法新的教学的需要,我们重新编写了本教材。对此,有如下两点说明。
一、关于商法的体系
商法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泛,涉及合同法、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代理法、商事组织法、票据法、运输法、保险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以及商事仲裁法等。其中每一部“法”都可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进行学习与研究。事实上,在经济贸易专业的教学实践中,有些已经分离出来作为专门的学科了,例如,运输与保险。同时,商法与一些学科的内容也具有交叉性,例如,货物买卖法、货物运输与保险法、技术转让法与商事仲裁法等,就与贸易法、经济法和私法等有关内容大同小异。此外,随着经济贸易的迅速发展,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出现,传统商法的合同法已经无法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基于这些考虑,本教科书包括下列九章:
第一章 商法导论 简要介绍商法的渊源与相近法律的关系,西方两大法系的概况及其区别以及商法的原则。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主要介绍与公司法有关的情况,即各国对于公司成立的程序、资金的筹集、公司的组织形式、管理机构,以及并购与清算等有关的法律规定。
第三章 合同法 从法律的角度简要地介绍了大陆法与普通法对于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的履行与违约的救济办法等有关的法律规定。
第四章 货物买卖合同法 从贸易的角度进一步介绍大陆法与普通法对于订立合同的条件、合同的履行、违约的救济办法,以及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的有关的法律规定。
第五章 产品责任法 主要介绍美国与西欧国家关于产品责任的理论及其有关的法律规定。
第六章 代理法 主要介绍大陆法与普通法对于代理的产生、种类、内外部关系等有关的法律规定。
第七章 票据法 介绍两大法系与票据流通有关的法律,重点介绍其与汇票有关的不同的法律规定。
第八章 知识产权保护法 分别介绍各国对商标法、专利法与版权法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Wm的新规定。
第九章 商事仲裁法 主要介绍与商事仲裁有关的仲裁协议与条款、仲裁机构与程序以及与仲裁裁决的执行有关的法律规定。
迄今为止,商法还没有一个的统一体系,各种版本教科书的侧重点有异,内容也不尽相同。因此,商法的体例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与统一,所包含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确定。
二、关于商法的研究方法
学际商法必须具备民商法和贸易理论与实务的专业知识基础,同时也必须掌握必要的研究方法。这些方法包括
(一)历史联系
就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而言,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其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而经济的不断发展则使原有的法律体系不相适应,必须补充和发展,从而开辟和出现新的法律部门。商法正是在人类社会的生产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随着经济贸易交往日益频繁与深入而建立起来并不断发展的一门法律学科。
学际商法,先,应当对商法的产生与发展作历史的考察,这样才能了解其发展规律。90年代以来,商法的诸多方面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大大丰富了商法的内容,其中合同法的变化尤其令人瞩目,这就涉及一系列有关的法律问题,必须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调整与规范。其次,商法中有些概念虽然已经“过时”,例如,“对价”等,但是对价在历史
目录
第一章 商法导论
第一节 商法概论
第二节 西方两大法系
第三节 两大法系比较
第四节 中国的法律制度
第五节 商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一节 商事组织法概论
第二节 公司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跨国公司
第五节 其他商事组织
第六节 中国的商事组织与商事组织法
第三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论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合同的消灭
第五节 中国的合同法
第六节 电子商务示范法
第四章 货物买卖合同法
第一节 货物买卖合同法概论
第二节 贸易术语
第三节 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第四节 卖方与买方的义务
第五节 对违反买卖合同的补救办法
第六节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第七节 货物买卖合同的条款与形式
第五章 产品责任法
第一节 产品责任法概论
第二节 英美法系的产品责任法
第三节 大陆法系的产品责任法
第四节 关于产品责任的公约
第五节 产品责任法的新发展
第六节 中国的产品责任法
第六章 代理法
第一节 代理法概论
第二节 代理的分类
第三节 代理的内部关系
第四节 代理的外部关系
第五节 中国的代理法与外贸代理制
第七章 票据法
第一节 票据法概论
第二节 汇票
第三节 本票与支票
第四节 联合国汇票和本票公约
第五节 中国的票据法
第八章 知识产权保护法
第一节 知识产权保护法概论
第二节 商标法
第三节 专利法
第四节 著作权法
第五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第六节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
第九章 商事仲裁法
第一节 仲裁法概论
第二节 外国及性仲裁机构与仲裁规则
第三节 仲裁协议
第四节 仲裁程序
第五节 仲裁裁决的执行
第六节 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与仲裁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