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
  • 详情
  • 评价
  • 联系
  • 推荐
立即购买 分享好友 商城首页 商城分类 切换频道 秒杀活动 购物车
1/5
私法学-(第三版)图1

私法学-(第三版)

270广东
价格 80.00
发货 广东东莞市
数量
-+
库存 100
商品详情

内容简介

《新世纪法学教材:私法学(第3版)》在第2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增加了近两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全面反映私法领域相应的法律变化。着重论述私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力求完整、准确地阐明私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努力吸收国内外学术成果,并且围绕私法的基本理论,全面反映私法领域各国及上立法动态和司法实践,尤其是我国的立场和立法的发展,力戒脱离实际的空洞论断,使读者全面、系统地掌握私法的基本理论。

目录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私法概述
第一节  私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商事法律冲突
第三节  私法的范围和体系
第四节  私法的性质
第五节  私法的定义与名称
第六节  私法学
第七节  私法与相邻法律的关系
第二章   私法的渊源
第一节  作为私法国内渊源的国内立法
第二节  作为私法国内渊源的国内判例
第三节  关于司法解释是否应作为私法渊源的问题
第四节  作为私法渊源的条约
第五节  作为私法渊源的惯例
第六节  一般法律原则与法律学说
第三章   私法立法与学说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13世纪前私法萌芽史
第二节  13至18世纪私法学说史
第三节  19世纪私法发展史
第四节  当代私法发展史
第五节  统一私法立法史
第六节  中国私法发展史
第四章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第一节  冲突规范概述
第二节  连结点
第三节  系属公式
第四节  准据法及其确定
第五节  法律选择的方法
第六节  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
第五章   适用冲突规范的一般制度
第一节  识别
第二节  反致
第三节  法律规避
第四节  直接适用的法
第五节  公共秩序保留
第六节  外国法的查明
第六章   私法的主体
第一节  自然人
第二节  法人
第三节  国家
第四节  组织
第五节  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第二编  法律适用编
 
第七章   民事身份和能力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第八章   涉外法律行为与代理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涉外法律行为准据法的选择
第二节  涉外代理的法律适用
第九章   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第二节  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国有化问题
第四节  信托的法律适用
第十章   跨国破产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跨国破产案件的管辖权
第三节  跨国破产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跨国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
第五节  和解
第十一章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涉外票据的法律冲突与准据法
第二节  票据法公约
第十二章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律冲突概述
第二节  各类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第三节  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和法律适用原则
第四节  保护知识产权的公约与组织
第十三章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切联系原则
第三节  特征性履行说
第四节  涉外合同法律适用中的整体法与分割法
第五节  中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与实践
第十四章   常用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投资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四

摘要与插图

三、中国私法国内立法的体系与立法形式
  中国私法的国内立法体系由四个层次组成。其中,第一层次是宪法中有关公民的规定,有关社会经济和民事生活的基本原则的规定,有关我国发展经济技一术合作和文化交流的基本原则的规定,这是我国私法国内立法的层次,对于我国制定和适用私法的各项规定具有指导作用;第二层次是以《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核心的各种民商事法律、法规,这是我国私法国内立法的基本层次;第三层次是国务院、中央政府各职能部门为实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私法规范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法规,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等;第四层次是人民法院对有关私法规范所作的司法解释和批复。后两个层次为我国私法国内立法的补充层次。这些规定构成了中国私法国内立法多层次、的立法体系。
  从中国私法国内立法的现状来看,其显著特征是立法体系的多层次,与此相适应,在立法模式上,不拘于单一形式,而是采取以专章、专篇系统规定私法规范为主,以有关单行法中列入相应私法规范为辅的立法模式。在《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集中规定了一系列冲突规范,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集中、系统规定了冲突法制度,在《民事诉讼法》第四编中系统规定了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在《仲裁法》中也专门载人“涉外仲裁的规定”一章。与此同时,在《合同法》、《继承法》、《票据法》、《收养法》、《民用航空法》、《海商法》以及《海事诉讼程序法》等单行法律中也列入了私法的有关规定。分散立法是特定历史时期中国私法立法的必由之路,在私法的立法体系不完善,立法缺乏规划的情况下,客观上有助于及时填补私法立法上的空白。①然而,在充分肯定其历史作用的同时,应当清楚地看到其历史局限性,这一立法模式导致了现行我国私法立法体系支离破碎,致使一些领域私法的规定顾此失彼、前后矛盾,出现了一些立法上挂一漏万的现象。
  与分散立法相比,法典化具有确定性、稳定性、内在逻辑性和和谐性等优点,追随世界立法潮流,致力于中国私法的法典化是中国私法学界的崇高目标,制定一部体系完整、逻辑严密、内容全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法典》,是长期以来中国私法学界积推动中国私法法典化的方向,这种努力集中体现为由现代中国私法学的奠基人韩德培教授领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法示范法》,起草工作小组凝聚了我国私法学界专家、学者的共同智慧,历时六年,五易其稿,终于在1999年完成了示范法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并于次年正式出版。这部示范法的问世在中国私法学说史、立法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但是,中国私法立法起步较晚,而法典化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的重新整合,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果采用法典化的立法模式,将有关管辖权、判决/裁决承认与执行等程序性规范纳入私法典后,将面临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仲裁法》第七章(涉外仲裁的规定)的难题。值得关注的是,新制定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主旨在于规范法律适用问题,未将同属私法规范的管辖权、外国判决/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程序性规范纳入其中,这意味着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私法学界无法如愿以偿地期待一部体系完整的私法典在中国问世。①然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点赞 0
举报
收藏 0
分享 1
买家评价
正在加载评价详情...
联系方式
加关注0

新图书资料发布

VIP会员第2年
资料通过认证
保证金未缴纳

0成交¥45.00

新图书资料发布吕不韦传奇

0成交¥52.00

新图书资料发布中国历代张天师评传:卷三

0成交¥68.00

新图书资料发布中国历代张天师评传:卷四

0成交¥52.00

新图书资料发布中国历代张天师评传:卷五

0成交¥78.00

新图书资料发布检察实践的理论思考

0成交¥49.80

新图书资料发布地狱小子:4:毁灭的右手

0成交¥42.00

新图书资料发布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与创新探究

0成交¥36.00

新图书资料发布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与应用

0成交¥39.80

新图书资料发布王大绩精讲高考语文 检索加工

0成交¥28.00

新图书资料发布国老师讲堂:手把手教你写作文 议论文 (高考语文阅卷组名师、新东方席语文名师国家玮,专为考生“量身打造”,抢占语文备考制高点!俞敏洪、孔庆东、李亮联合!)
客服 商铺 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