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 | ¥39.00 |
| 发货 | 广东东莞市 |
| 数量 | -+ |
| 库存 | 100本 |
经历了450多年的对外通商、交往,澳门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集娱乐、休闲及博彩于一身的化城市。澳门的入境、居留制度亦随着自身社会、政治、经济以及周边地区的发展而不断变更,现行的入境、逗留及居留制度,是在1995年颁布的第55/95/M号法令的基础上制定的。结合澳门特区成立后的立法模式,目前澳门的入境、逗留及居留制度由两个法规组成:第4/2003号法律及第5/2003号行政法规。前者规范了澳门特区入境、逗留及居留许可制度的一般原则;后者作为前者的补充法规,对上述制度作了细则性的规定。
第一章 入境、逗留及居留制度
第一节 入境、逗留及居留制度的历史、现状及展望
第二节 入境、逗留及居留许可制度
第三节 《临时逗留证》
第四节 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驱逐出境的制度
第五节 投资居留制度
第二章 民事身份认别制度
第一节 历史沿革
第二节 民事身份认别制度
第三节 居民与居留权法律制度
第四节 澳门特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五节 澳门特区居民的国籍申请
第六节 澳门居民的旅行证件
第七节 向非澳门居民发出的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