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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问答
1制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否必要?
2小产权房是否会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而“转正”?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5什么是不动产?
6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7要登记的不动产有哪些?
8不动产登记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9《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类型有什么意义?
10什么是不动产次登记?
11哪些情形下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12哪些情形下需要进行转移登记?
13哪些情形下需要进行注销登记?
14什么是更正登记?
15什么是异议登记?
16异议登记会产生哪些法律效力?
17什么是预告登记?
18预告登记会产生哪些法律效力?
19什么是查封登记?
20条例从哪几个方面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1进行不动产登记应遵循什么原则?
22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种类有哪些?
23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应由哪个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24地方不动产登记工作应由哪个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25不动产登记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26不动产登记以什么作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
27什么是不动产登记簿?
28不动产登记簿有哪些法律效力?
29不动产登记簿应记载哪些事项?
30不动产登记簿应采用何种形式?
31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要求有哪些?
32对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工作人员的要求有哪些?
33应采取哪些安全保护措施对不动产登记簿进行保管?
34不动产登记簿的保存期限是多久?
35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应采取何种补救措施?
36不动产登记簿在何种情形下要进行移交?
37不动产登记的步骤是什么?
38哪些情形下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39哪些情形下可以由单方提出不动产申请?
40申请不动产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41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哪些信息?
42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43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44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45国家是否应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46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47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是什么?
48不动产登记资料是否可以查询、复制?
49海外房产是否需登记?
50在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时,查询人应履行什么义务?
51不动产登记错误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什么赔偿责任?
52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有渎职行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53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证明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54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或者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进行不正当活动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5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之前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是否有效?
5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否具有过渡期?
5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何时开始施行?
58什么是土地登记?
59土地登记实行什么原则?
60土地以什么为单位进行登记?
61对当事人提出的土地登记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出哪些处理?
62什么是土地总登记?
63土地总登记的程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