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平冈久教授研究行政立法的代表性作品。作者通过对传统法规概念的重新探讨以及对法院有关判决的分析,明确了行政立法的法律性质的同时,将训令/通令等行政内部规范定位为“行政基准”,并以此为基础对诸如行政基准与行政程序法的关系等行政“内部法”所面临的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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