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 | ¥4.00 |
| 发货 | 广东东莞市 |
| 数量 | -+ |
| 库存 | 100本 |
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4年5月29、30日举行。根据财政部和人事部联合修订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会计实务” 和“经济法基础”两个考试科目,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四个考试科目,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中级会计实务(一)》考试大纲
《中级会计实务(二)》考试大纲
《财务管理》考试大纲
《经济法》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