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民族舞蹈概论》是一部研究我国少数民族舞蹈的专著,主括以下内容:绪论;章 民族舞蹈概说;章 民族舞蹈研究方法论;第三章 民族舞蹈起源;第四章 民族舞蹈传承与;第五章 民族舞蹈存在类型论;第六章 民族舞蹈本体特征论;第七章 民族舞能价值论;第八章 民族舞蹈教学论。
目录
章民族舞蹈概说
节民族
民族的界定
中国少数民族
节舞蹈的概念
第三节 关于民族舞蹈的相关概念
民族舞蹈
民间舞蹈
民俗舞蹈
少数民族舞蹈
章民族舞蹈本体论
节 民族舞蹈的本体观
以人体为核心的舞蹈本体论
对民族舞蹈的本体认识
节 民族舞蹈的本体构成
舞动
舞律
舞音
舞队
舞服
舞器
第三节
民族舞蹈的本体特征
稳定
创造
模仿
第四节
民族舞蹈本体的研究向度
情境关注
意义解读
整体分析
节舞蹈起源的若干问题
第三章民族舞蹈起源论
舞蹈起源的含义
研究舞蹈起源问题的前提
节关于舞蹈起源的经典理论
游戏说
说
表情说
本能说
劳动说
第三节 民族舞蹈起源的研究路径
从史前考古学角度的研究
利用古代文献资料中的记行分析研究
对现代尚存的传统社会的艺术活行分析研究
从儿童艺术心理学的角行分析研究
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民族舞蹈的发展历程
第四章民族舞蹈传承与
巫舞成风:民族舞蹈的萌芽
技艺精湛:民族舞蹈的审美化趋势
尽抒情意:民族舞蹈的思想飞跃
兼容并蓄:民族舞蹈的互相借鉴
程式定格:民族舞蹈的高度发展与流变
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族舞蹈的发展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民族舞蹈登上舞台
改革开放:民族舞蹈研究开始起步
新世纪:民族舞蹈事业蓬勃发展
第三节民族舞蹈发展的影响因素
民族舞蹈发展的他律因素
民族舞蹈发展的自律因素
第五章民族舞蹈类型论
节民族舞蹈分类的意义及原则
分类的意义
分类的原则
节 民族舞蹈分类方法
自然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分类
综合文化区域分类
道具类型分类
舞蹈队形分类
……
丛书附录
第三节舞蹈生态学理论方法
舞蹈生态学体思路
舞蹈生态学的舞蹈形态分析
多维舞种与舞蹈生态环境
舞蹈生态学的综合分析
第四节人类学研究方法
人类学的学科分支及各自的研究特点
文化人类学的三种研究方法及其在舞蹈研究中的借用
民族舞蹈研究中人类学田野调查方法的应用
第五节舞蹈记录方法
图像记录方法
舞谱(文字、符号)记录方法
影像纪录方法
附录一民族舞蹈调查手册
附录二艺人生活史访谈提纲
附录三舞蹈传承人档案
附录四中国人口较少民族舞蹈文化传承发展
与审美研究田野考察艺人名录
附录五研究团队简况
致谢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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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插图
民族的界定
现代“民族”一词,虽然在古代文献中没有出现,但是从考古学的材料来看,迟在周代,人们认为,由于生存环境的不同,在不同的地区存在衣食住行、言、社会制度等文化上有差异的人们共同体。在甲骨文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当时殷人对于不同族体的称呼。如“夷、蛮、狄、羌”。在以后的汉文文献中,从华夏到,并且以为中心,严格区分了华夏()与其他民族的不同,将中国境内的非夏族群统统称为“夷”。
在商代,夏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主体民族。周朝时期,有关五大民族集团,即华夏、东夷、北狄、西戎、南蛮的记载多了起来。各民族的情况和文化发展特点较以前更加明确。如《礼记·制》中记载:“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制,衣服异宜。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也,不可推移。东方日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日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日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日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日寄,南方日象,西方日狄,北方日译。”这则文献表明春秋战国时期,华夏和东夷、北狄、西戎、南蛮族群的分布及其生活服饰、语言文化各有不同特点及其形成原因。
在中国古代学术,仅有建立在中原华夏中心意识上的、用以区分文明和文化差异的所谓“夷夏之辨”“华夷之分”,还没有形代社会学、民族学、政治学意义上的民族观念,甚没有形成“民族”这一概念、术语,当然也不可能形成关于民族舞蹈、民族舞蹈文化的系统思想与理论学说。
我们对于民族的专门研究始于19世纪民族学作为一门学科以后。如前所述,在民族学尚未成为一门专门学科以前,人们早在春秋时期有对不同族群共同体的认识和表述。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中国学术界才出现“民种”一词,称呼民族共同体。1据有关工具书所说,代,初把“民”与“族”两个字合二为一称为“民族”的是梁启超。他在1903年向国人介绍布伦奇理(德国法学家、政治理论家)有关民族的定义时说:“民族者,民俗沿革所生之果也。民族重要的特质有八:(一)其始也同居于一地;(二)其始也同一血统;(三)同其肢体形状;(四)同其语言;(五)同其文字;(六)同其;(七)同其风俗;(八)同其生计。有此八者,……造成一之团体固有之质,以传诸其子孙,是之谓民族。”1924年,先生在《三民主义》一文中说:“我们研究不同的人种,所以能结合成种种相同民族的道理,自然不能不于血统、生活、语言、和风俗五种力。”2先生的解释,一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出版的各种著作所援引或作为理论依据,直1949年版的《辞源》3“民族”条释义仍然沿用。
在这些有关“民族”的界定中,尚有需一步讨论和阐发的空间。首先,在上述界定中,“血统”作为民族的基本要素,梁启超先生提出是在“其始”即民族的早期形成阶段,“血统”是一种特质。但民族不是血缘组织,而是血缘组织瓦解之后的产物。因此,“血统”决然不是民族的基本要素之一。其次,把作为民族定义的基本内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信同一的也不是同一个民族,同样,一个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