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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单行本,共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三个部分。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从八个方面对2004年通过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共包括八章三十八条。 出版该条例有助于帮助广大读者掌握新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要求,推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对于指导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济普查对象、范围和方法
第三章 经济普查表式、主要内容和标准
第四章 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五章 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六章 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七章 表彰和处罚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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