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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出版管理手册(2006)修订

图书出版管理手册(2006)修订

内容简介编撰:本书由新闻出版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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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编撰:本书由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编撰和审定。  收录:收录新闻出版发行法规、规章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重要文件计212件。介绍迄今为止全国573家出版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各出版集团通讯方式以及出版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名录,所有文件及资料收录核实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  资料准确:所有法规规章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由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核实审定。  查找便捷:法规规章文件分类合理细致,出版机构名录采汉语拼音顺序排列并附拼音索引。

目录

第一部分 出版管理文件及相关政策、标准 (一)行政法规、规章  出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印刷业管理条例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全国书市申办条件  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 (二)综合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  关于发布《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新闻出版署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出版社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  关于印发《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坚决制止发表和出版政治观点错误的文章和图书的通知  关于加强新闻出版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坚持“三贴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工作的意见  关于对出版物使用互联网信息加强管理的通知 (三)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1.重大图书选题备案   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   关于加强和改进重大选题备案工作的通知 ……第二部分 出版机构名录

摘要与插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社会主义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出版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第三条 出版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为指导,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文化交流,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  第四条 从事出版活动,应当将社会效益放在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五条 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  公民在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六条 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出版行政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检查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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