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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国公司治理的固有特点在于代议制度的缺乏,而更多关注于股东层面的权利冲突。公司法律制度拘泥于"群商贮本钱做生意"的观念,而不同于发源地的以广义的委托-代理关系为中心形成的法律制度。《代议制的公司: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关注于董事会为中心的治理制度,详细考察了从董事会在中国的异化,到现行的权力责任配置,再到董事义务和责任,以及公司理论上的中国版本,并基于比较法和实证法的视角,对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检讨。,作者简介:
邓峰,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后。中国经济法、公司法、证券法等领域非常著名的年青学者。,目录:
1为什么需要董事会1.1董事会的法律原则1.2效率理论的解释1.3历史和政治理论的考察1.4日本和中国近代化中的董事会1.5现有制度的检讨2董事会的中国模式2.1董事会的角色光谱2.2中国的股东本位2.3中国董事会权力的考察2.4假定冲突和制度反应2.5中国模式的制度和思想渊源3中国模式的公司治理3.1公司法中的进化理论3.2公司法中的路径依赖理论3.3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3.4中国公司法的路径依赖3.5进化的可能、局限和路径4忠实义务4.1中国的规则和改进方案4.2已有实践和法律责任4.3公司利益的缺失4.4理论追踪的解释5注意义务模式的领导责任5.1政治责任还是法律责任5.2领导责任的界定5.3督导系统的责任5.4激励和组织公共性6业务判断规则6.1内涵和适用6.2由来和进化6.3标准和批评6.4价值和技术6.5辩护、理性和借鉴7中国公司理论的检讨7.1财产还是人格7.2Stockholdervs.Stakeholder7.3公共性维度下的公司7.4公共性理论并非结论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