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 | ¥79.00 |
| 发货 | 广东东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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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公众参与权,是指由社会公众括个人及社会组织)所享有的,为实现民主治理的根本要求,共建和谐社会,在协助治理、合作共治、社会自治领域通过智力支持、物质提供、行动付出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社会矛盾化解、全治理等过程并能够产生实质效果的一项宪法、综合基本权利。从我国目前社会治理实践的情况来看,社会治理公众参与权已经发挥了的作用,但仍在权利配置、权利规定、权利行使的方式、权利保障和救济等方面存在不足。为此,可从体系化建构权能、不同领域的科学配置、权利的有效行使、完善权利的保障与救济等方面予以弥补优化。
导言章 社会治理与公众参与权 节 社会治理的界定 节 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 第三节 社会治理中的公众参与权章 我国社会治理公众参与权的现状、不足及思路 节 社会治理公众参与权的现状 节 社会治理公众参与权存在的不足 第三节 对社会治理参与权的思路第三章 社会治理公众参与权的权能及其体系构建 节 社会治理公众参与权的主要权能 节 明确社会治理公众参与权权能的重要意义第四章 公众参与权在社会治理不同领域中的配置 节 公共服务领域中公众参与权的配置 节 社会矛盾化解领域中参与权的配置 第三节 全治理参与权的配置第五章 社会治理参与权的有效行使 节 智力支持类的权利行使方式 节 物质提供类的权利行使方式 第三节 行为付出类的权利行使方式第六章 社会治理公众参与权的保障与救济 节 参与权的保障 节 社会治理公众参与权的救济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