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 | ¥89.00 |
| 发货 | 广东东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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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一部法典翻译,主要对德国关于不动产规定的四部法律的中文翻译括《住宅所有权法》《地上权法》《土地登记簿法》《土地登记指令》。德国关于不动产的立法较为完善,对我国有的借鉴作用。章正璋,1970年9月生,安徽来安人,法学博士,苏州大学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12月通过WSK(全国外语)德文考试,成绩。2004年获得江苏省留学基金资助。2008年8月-2009年9月赴德国汉堡马克斯·普郎克法学研究所(MPI)访学,研修德国民法和欧洲私法。曾在《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专著《大陆法系无权处分制度比较研究》获得第九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2014年度)。
自序《住宅所有权和居住权法(住宅所有权法)》 部分 住宅所有权 章 住宅所有权之设立 章 住宅所有权人共同体 第三章 管理 第四章 住宅地上权 部分 居住权 第三部分 程序之规定 第四部分 补充规定《地上权法》 章 地上权之概念及内容 章 土地登记簿之规定 第三章 抵押借款 第四章 火灾保险、强制拍r/> 第五章 终止、更新、回复 第六章 终条款《土地登记簿法》 章 一般规定 章 登簿 第三章 抵押权、土地债务、定期土地债务证书 第四章 上诉 第五章 土地登记局对于情形之处理程序 第六章 土地登记簿册之设置 第七章 机器编制之土地登记簿 第八章 电子交易和电子基础文件 第九章 过渡及终结之规定《土地登记指令》 章 土地登记簿 章 土地登记簿簿页 第三章 登簿 第四章 基础文件 第五章 登记辖区之变更 第六章 土地登记簿之置换 第七章 土地登记簿关闭 第八章 双重登记之消除 第九章 登记之公告 第十章 土地登记簿之查阅与 第十一章 抵押、土地债务及定期土地债务证券 第十二章 地上权土地登记簿 第十三章 机器编制土地登记簿之规定 第十四章 公共负担之备注 第十五章 电子交易和电子基础文件之规定 第十六章 过渡和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