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 | ¥14.00 |
| 发货 | 广东东莞市 |
| 数量 | -+ |
| 库存 | 100本 |
每一种劳动都应该得到报酬。公正的法律要求:在每一个国家中,公民都应按照他对同胞所做之事是善或恶而得到奖励或惩罚。社会的利益要求:用的社会成员重视;无用的受到轻视;有害的则受到仇视或惩罚。我们的判断应该以这些不容置辩的原则为基础。高官显职、特权、荣誉、物质享受,是社会上功或社会要的人从它或它的代表那里获得的奖赏。如果社会在这方面处理不当,如果嘉奖了不配的、无用的和有害的人,它将自食其恶果。毫无疑问,它这种盲目行动的根源必须在某种错误见解或成见中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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