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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与后现代关系/关系学当代名著译丛图1

女性主义与后现代关系/关系学当代名著译丛

170IP属地 广东
价格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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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以当代女性主义理论的新视野,全面评估了围绕关系领域的主要争论,表明女性主义已融入于关系的争论之中。作者为我们展示了女性主义理论如何影响我们对关系理解的奥秘。她详尽阐述了挑战关系认同政治学且体现移情作用的女性主义的“商谈”方法,重点例证了英国格林康蒙妇女和平营的价值方式和津巴布韦妇女为本地生产合作社的发展与基金会谈判所作出的努力。

目录

译者序
导论 争论与“画家象”
引论 女性主义认识与实践的“调色板”
1.女性主义认识论与实践的“调色板”
2.第一次争论与女性主义的早期介入
3.第二次争论与女性主义的再次介入
4.第三次争论与女性主义的再次介入
5.女性主义在安全与合作领域中的“圈地”
6.关系的领域重构
参考书目
索引

摘要与插图

书摘 自由的或公平的女性主义政治学 桑德拉·哈丁(1991:3)认为:“通过透视女性的生活我们可以发现,科学理性常常表现出非理性。”但这并不是一贯如此的常规现象。自由主义的女性主义所追求的是(现实地)把女性引入这样的社会:即女性能够与自由社会中的白种人和享有特权的成年男性一样获得平等地位,女性能够成为社会中享有权利的独立个体。引入这一方法,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能够对科学的政治学起促进作用的理性类型。 作为对一些科学家的回应,政治自由主义者总体上相信,理性的人类一般都有比较清晰的“种族、阶级和性别上的差异,但一般来说,这些与正义的问题无关,因为在正义之下,我们是平等的”(Offen,1988:123)。但是,由于在哲学家和自由主义立法者当中存在着偏见、歧视和缺乏性别代表性的情况,自由主义的女性主义者用自由社会中存在着的与公平叙事相反的实践,回应了那些经验主义的同伴们。她们努力理性地表明:在以男性来定义文化、控制生活的社会中,女性的权利已被忽视,她们只能以家庭为中心,并理所当然地被认为应处于法律和所谓平等社会的底层。 为了回应弗里丹早先对有问题的中产阶级的重视,美国自由主义的女性主义者致力于为“非问题化的”(umproblematized)女性提供渠道,使她们摆脱私人家庭的非理性空间,进入科学、政府、外交事务、工业、贸易和教育的理性领域,并且在报酬和地位上不受歧视,在工作中不受性骚扰。那些仍然愿意呆在私人空间的女性认为,她们应当被视为是工作者,她们的工作应当得到报酬,受到尊重,或者与男性分担。女性也应当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享有法律规定的人权和财产权以及抵制不平等的权利。通过这一逻辑的延伸,可以得出那些在关系制度中工作的女性,例如,在联合国,也应当享有这些组织内的各种权利,并有机会进入高地位、高工资的这些所谓的男性领域。 20世纪60年代的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把国家描绘成监视性别中立的法律代理机构,“是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公正的统治者和管理者,相互冷漠的道德哲学家——自由主义伦理学中的善良之人"(}tarding,1989:274)。近年来,人们对国家的看法有了转变,认为国家主要是女性权利的积极保护者,强调它带来的有效结果。在美国,宪法的平等权利修正案虽遭失败,但是至少短时间内在一些州,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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