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金等八章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海洋功能区划 第三章 海域使用的申请与审批 第四章 海域使用权 第五章 海域使用金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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