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分为五编共二十六章,襄括民事法律知识、刑事法律知识、行政法律知识、经济法律知识和怎样打官司等五大方面法律基本知识,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从法律基本知识、民事法律为、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方面对用的法律知识作了简约明了的阐述。
目录
第一编 法律基础知识篇 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第二编 民事法律知识篇 第二章民事权益 第三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章婚姻家庭 第五章财产继承 第六章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七章房屋买卖、租赁与拆迁 第八章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九章交通事故与责任赔偿 第十章医疗事故第三编 邢事法律知识篇 第十一章 邢事责任 第四编 行政法律知识篇 第十二章 行政行为 第十三章 公民与冶安管理 第十四章 居民身份证与户籍管理 第十五章 劳动合同与劳动纠纷 第十六章 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章 国家赔偿法 第十八章 仲裁与公证第五编 经济法律知识篇 第十九章 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章 私营企业 第二十一章 个体工商户 第二十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 第二十三章 合同法第六编 怎样打官司 第二十四章 怎样打民事官司 第二十五章 怎样打刑事官司 第二十六章 怎样打行政官司
摘要与插图
公民的名誉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名誉,俗称名声,是社会对某公民的品德、才能、思想、作风等的综合评价。一个人的名誉直接关系着公民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尊严。一个人的名誉是十分珍贵的,它不仅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和信赖,也是自己从事民事活动的有利条件。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公民必须明确名誉权利的权利内容。
(1)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尊严的权利。名誉即然是社会对于一个公民的各方面的综合评价,这种综合评价是公民长期以来生活作风、品德、才能和素养的客观反映,因此对于该具有客观性的评价,公民有保持这种评价的完整性、客观性的权利。
(2)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诉讼是维护自己权利的合法方式,也是名誉权权利内容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2.公民应掌握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
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头、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侮辱行为的构成须具备以下要件:
(1)在主观上侵权人是故意的,也就是有意识地要损害他人名誉、人格。如果是无意中说了有损于他人名誉、人格的话,并非故意侮辱的,不构成侮辱行为。
(2)在客观上侵权人实施了引起他人精神痛苦和屈辱的言辞或行为。
(3)侮辱行为必须具有公然性,即有第三人或更多的人在场或者用能够使众多的人看到或听到的方式进行侮辱。
(4)侮辱行为须具有针对性,即侮辱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实行的。如果在公共场所无目标的谩骂,无针对性,不构成侮辱行为。而诽谤是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名誉、人格的行为。诽谤行为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条件:
(1)诽谤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过错,它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两种心态。
(2)在客观上侵权人实施了足以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行为,它包括以捏造、夸大和歪曲事实的行为来降低对该公民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