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包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令(第60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令(第60号)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缺陷汽车召回的管理
第三章 经营者及相关各方的义务
第四章 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调查和确认
第五章 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
第六章 缺陷汽车产品指令召回程序
第七章 罚则
第八章 附则
附件1:汽车制造商提交备案材料清单
附件2:制造商关于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
附件3:销售商、租赁商和修理商关于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
附件4:车主关于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
附件5: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通知书的内容
附件6:缺陷汽车产品政府指令召回通知书
附件7: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
附件8: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记录单
附件9: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