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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律法规+2

广告法律法规+2

内容简介本书系统介绍广告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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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系统介绍广告法基础理论、广告活动主体、广告内容准则、广告活动行为、特定媒体广告的规范、广告行政管理、广告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广告审查制度、广告行业自律、广告社会监督管理、广告法律责任、广告管理等广告法规及管理知识;并通过实例分析讲解,提高企业和读者对广告法律法规的认知与运用能力。

目录

章广告法基础理论

|节广告法概述

节《广告法》的立法过程

第三节广告法律关系第四节广告法基本原则

广告活动主体014

|节广告主

节广告经营者

第三节广告发布者

第四节广告代言人

第三章广告内容准则028029|

节广告准则概述

节广告的一般准则

第三节广告的特殊准则

第四章广告活动行为053

节广告合同的法律规范

节广告代理的法律规范

第三节广告收费的法律规范

第四节广告证明的法律规范

第五节广告活动中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

第六节广告活动中有关人格权的法律规范

第五章特定媒体广告的规范078

节户外广告的法律监管

节印刷品广告的法律监管

第三节店堂广告的法律监管

第四节广播电视广告的法律监管

第五节网络广告和其他新媒体广告的法律监管

第六章 广告行政管理098

节广告行政管理概述

节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和广告监测

第三节广告语言文字管理

第四节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

第七章 广告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115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概述

节广告中的著作权保护

第三节广告中的商标权保护

第四节广告中的专利权保护

第八章广告审查制度136

节广告审查制度概述

节广告行政审查制度

第三节广告自律审查制度

第九章广告行业自律155156|

节广告行业自律概述

节我国广告行业自律现状

第十章广告社会监督管理168

节广告社会监督管理概述

节广告受众的社会监督

第三节消费者组织的监督管理

第四节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第十一章广告法律责任186187|

广告法律责任概述

节广告行政责任

第三节广告民事责任与广告刑事责任

第四节广告行政复议与广告行政诉讼

第十二章广告管理207

节广告行为规范

节广告管理的比较研究

第三节外国广告管理

参考文献

附录相关法律法规

摘要与插图

一、广告法的概念

关于广告法的概念,学术界有不少争议,目前尚无明确界定,通说认为广告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广告法是指用来调整广告管理、广告活动的强制行为规范称。广义的广告法是一个法律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为核心,以《广告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补充,专门调整广告活动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组成的法律体系。

《广告法》是广告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广义的广告法是199410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于20159pan>日起正式实施的《广告法》。它为法,以涉及广告法律规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以下简称《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以下简称《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以下简称《国旗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为普通法,以《广告管理条例》行政法规为补充,以国家工商行政管局及相关部委单独或联合制定的广告管理规章为实施办法的一个法律体系。

因此,我们在学用广告法时,必须掌握各个法律之间的关系,必须、地适用法律规范,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守法、执法,正确处理广告法律问题。

狭义的广告法是国家立法机关依照的法律程序所制定的专门调整广告活动的法律,即广告法典,专指《广告法》法典。

二、广告法的立法宗旨

(一)规范广告活动

规范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经营行为。规范广告内容,使广告活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

(二)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广告行业属于人才密集、智力密集、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的现代服务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告服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广告设计从苍白、雷同化、公式化的模式向创新的艺术表现的方向不断变化。广告的制作及设备与新技术和新材料接轨。

广告行业的服务朝着以创意为中心、策划为、广告公司为核心、服务为标准的方向迅猛发展。广告行业服务的提高,只是广告行业发展的一方面,还必须增强广告行业的社会诚信地位及良好秩序,否则广告行业将会失信于受众,失去发展基础。

(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广告具有传递信息,引导消费的主能。它是桥梁,既为企业服务,也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为消费者服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尊重权、监督权9项权利。因此,广告必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企业和消费者获得双赢。

(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广告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我国广告业的发展是与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新局面相辅相成、紧密相连的,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广告业的发展在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

广告为整个社会创造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了商品的销售,了体育产业、文

化事业、出版广播和电视事业的发展。但是如果社会上虚假广告充斥、不正当竞争大量存在、广告管理秩序混乱,那么必然会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广告法》肩负着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

三、广告法的调整对象

《广告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法》中的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国家对广告活行监督管理,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广告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括以下几类。

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广告活动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或者广告代言人在委托、设计、制作、代理广告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它们与广告受众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以上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等。

2)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在依法监督、检查管理各种广告活动中发生的广告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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