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收录了截至2020年5月底发布的电力行业政策法规和相关政策法规,内容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原则上按照电力系统工作者使用需求情况排序。所收文件均现行有效,其中包含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9年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年修订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本书力求系统准确、编排精炼,是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电力企业、电力调度和交易机构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高等院校师生和广大公民掌握电力行业政策法规的重要工具。
本书在出版过程中得到西安兴源电力科技书店万建红老师的悉心指导和帮助,在此深表感谢。本书若有疏漏之处,欢迎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目录
第一部分电力行业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年
(第二十三号)修正,2018年12月29 发布实施]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修正。2011年1月8日发布实施]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发展改革委令2011年(第10号)
修改,2011年6月30发布].
4.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9号),2011年7月7日发布,2011年9月1 El起实施]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
2019年2月17 发布,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3号),2007年4月9 El发布,2007年6月1日起实施]
7.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修订,2019年3月2日发布实施]
8.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2号),2005年
2月15 El发布,2005年5月1日起实施]
9.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令2009年(第27号),
2009年11月26 El发布,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10.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修正,2011年1月8 El发布实施]
11.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电力5-,_lk部令1996年(第5号),
1996年5月19日发布,1996年9月1 9起实施]
12.《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电力工业部电政法令
1997年(第283号),1997年5月22 9发布]
13.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1996年(第8号),1996年10月
8 日发布实施]
第二部分相关政策法规
14.I,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4年(第十三号)修改,2014年8月31 El发布实施]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1年(第四十七号)修正,2011年4月22 9发布,2011年
5月1 9起实施]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8年(第十六号)修正,2018年10月26 9发布实施]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98号)修正,2018年3月19 9起实施]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4年(第九号)修订,2014年4月24 发布,2015年
1月1日起实施]
19.qp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8年(第十六号)修改,2{318年10月26 发布实施]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8年(第二十四号)修正,2018年12月29 9发布实施]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999年(第十五号),1999年3月15日发布,
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2年(第七十三号)修正,2012年12月29日发布,
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2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3年(第四号),2013年6月29日发布,2014年
1月1日起实施]
24.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67号),2007年3月31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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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年(第二十三号)修正,2018年12月29日发布实施]
(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发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发布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
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第五条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
第六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