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全程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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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透彻讲解“道交”难点热点
  道路交通案件是一种特殊的侵权案件,其案件错综复杂,涉及的相关法律繁多零杂。本书作者是中国道路交通法律专家,其根据多年积累的经验,参阅大量图书资料,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和事故发生后赔偿方面的难点与热点作了透彻的讲解。
  解读“道交”法律法规
  本书收录了道路交通方面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方便读者随时查询、学习相关条款,给读者在法律的应用上带来帮助和便利。
  精心绘制“道交”流程图表
  本书作者精心绘制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图、伤残鉴定流程图、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交通事故调解流程图以及交通事故索赔流程图,全程讲解法律纠纷处理流程,总结纠纷处理的各个环节与索赔程序,图表形式生动直观,使读者一目了然。

目录

第一部分 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
  一 道路交通事故范畴的认定
  二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主体
  (二)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原则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二部分 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
  一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主体
  (一)赔偿请求权人(原告)
  (二)赔偿责任的承担认定
  (三)保险公司
  (四)赔偿责任人(被告)
  二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一)人身损害
  (二)精神损失
  (三)财产损失
  三 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
  (一)行政调解
  (二)人民调解
  (三)诉讼调解
  四 交通事故赔偿的诉讼
  (一)诉讼管辖
  (二)诉讼时效
  第三部分 交通事故刑事责任
  一 危险驾驶罪
  二 交通肇事罪
  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四部分 校车的规定
  一、校车的准确定义
  二、目前校车的使用现状及安全隐患
  三、校车发生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第五部分 相关法律规定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节选)
  (2010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年4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节选)
  (2014年8月1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节选)
  (2012年12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节选)
  (2009年8月27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节选)
  (2011年7月1日)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节选)
  (2004年11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节选)
  (2009年1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节选)
  (2010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1997年10月1日)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12月21日)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4年5月1日)
  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3月10日)
  第六部分 相关流程图

摘要与插图

第一部分: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
  一 道路交通事故范畴的认定
  实践中,在道路上或者貌似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当事人分不清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即它的认定和处理程序以及赔偿是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道路交通事故范畴的认定就解决这一问题。
  所谓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因此,判断一次事故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从车辆、道路、主观方面(过错或意外)、后果、主观与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等五个要件去分析。
  1、车辆要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自身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熄火停运的车辆不属于道路交通车辆范畴】
  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指的车辆必须是上道路行驶,如果熄火停运,导致人身伤亡的,为物件致人损害,不属于道路交通致人损害。
  【行人与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发生碰撞,造成人员伤亡,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因此,交通事故至少一方为车辆,而行人之间在道路上发生碰撞造成人员伤亡不能满足此条件,因此为一般的侵权责任。
  2、道路要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以此可见,道路分两类,第一类是一般意义上的路,这类路分三种:一是公路,根据《公路法》第6条“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二是城市道路,城市道路是城市中组成生产、安排生活所的车辆、行人往来通行的道路,是连接城市各个功能的组成部分并与公路相贯通的交通纽带。按在城市中所处的地位可分为,快速交通干道、主要交通干道、一般道路和支路。三是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不包括仅允许非机动车或内部机动车通行的道路。第二类是用于公众通行广场和公共停车场。
  【正在修建的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要件】
  构成本要件所称道路必须是正在使用中的道路,不包括正在修建非使用道路。如果在此发生交通事故,“参照”交通事故处理,如果造成重大伤亡,应按照重大责任事故对待。
  【搭乘车辆造成交通事故责任】
  实践中,当人们搭乘车辆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如何索赔问题,有两种可供选择其一:
  第一种侵权责任,受害人可以向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要求赔偿,其法律依据是按《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而赔偿,因为这次事故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种违约责任,受害人可以向搭乘车辆的所有人和挂靠的公司要求赔偿,其法律依据是按《合同法》违约责任而赔偿,因为此次事故虽然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这时与道路无关系,道路只是一个载体,并不是构成合同的要件。受害方是与车辆构成运输合同关系而受到的伤害,运输方有将承运人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只是无偿承运时,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承运方须有重大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主观方面过错或意外要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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