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着私人与国家间的投资争端法律适用问题的解决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研究。作者先明确界定投资争端仲裁中准据法的含义,实体问题的准据法与撤销仲裁裁决的关系,然后在介绍准据法确定原则和方法的基础上,详细论述了法和其他相关规则的适用。文章结合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签署,以及涉及中国投资者和中国政府的投资争端仲裁案件,对投资争端仲裁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阐述,并对完善中国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提出有益建议。
全书内容涉及投资法和私法的基本理论、投资争端仲裁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以及法、一般法律原则、公平善意原则、现代商人法的适用,结构安排合理,思路清晰、论述充分。应该说,本书填补了我国私法领域及投资法领域对这一问题研究的空白。
借此机会,将这本书给从事私法、投资法学习与研究的学生、学者和相关实务界人士。
目录
序
前言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私人与国家间投资争端概述
一、投资的概念和类型
二、投资争端的含义、种类
三、私人与国家间投资争端的特殊性
四、私人与国家间投资争端的解决方法及其发展
第二节私人与国家间投资争端仲裁法律适用问题概述
一、私人与国家间投资争端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二、仲裁庭管辖权、投资者国籍和诉讼能力的法律适用
三、实体问题的准据法与撤销仲裁裁决的关系
第二章实体法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第一节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
一、意思自治原则
二、选择法律的范围
三、选择法律的方式
四、选择法律的时间
五、选择法律的限制
第二节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确定仲裁实体法的方法
一、依有关的冲突规则确定仲裁实体法
二、直接确定仲裁实体法
第三章法的适用
第一节国家契约适用的法律
一、国家契约的概念和性质
二、国家契约应适用法律的争论
三、国家契约适用法的实践
四、国家契约化理论
第二节法在“中心”仲裁中的适用
一、“中心”仲裁能否适用法的理论之争
二、“中心”仲裁适用法的情形
三、“中心”仲裁中可适用的法的范围
四、“中心”处理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
第三节投资条约的适用
一、投资条约的发展
二、投资条约中投资争端的法律适用条款
三、投资条约和东道国国内法的适用实践
第四节习惯法的适用
一、习惯法的概念和形成要素
二、投资条约在创设习惯法中的作用
三、投资领域中具体的习惯法规则之争
四、习惯法在投资争端仲裁中的适用和发展
第四章其他相关规则的适用
第一节一般法律原则的适用
一、一般法律原则的含义和性质
二、一般法律原则适用的实践
三、对一般法律原则适用的评价
第二节公平善意原则的适用
一、友好仲裁的含义
二、《华盛顿公约》中关于适用公平善意原则的规定
三、适用公平善意原则时的几个问题
四、适用公平善意原则的限制
五、“中心”适用公平善意原则的实践
六、对公平善意原则适用的评价
第三节合同条款的适用
一、仲裁规则和仲裁实践中合同条款的适用
二、“契约条款法”理论
三、学者对契约条款法理论的批评
第四节现代商人法的适用
一、现代商人法的概念和渊源
二、适用现代商人法的立法和实践
四、对现代商人法适用的评价
第五章中国有关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法律适用的规定及建议
第一节概论
一、中国改革开放后外资输入概况
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概况
三、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投资争端的种类
四、涉及中国投资者或政府的投资争端仲裁案件
第二节中国有关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法律适用的规定
一、中国签署的双边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