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研究的新视野:从事实、观念再到规范

价格 48.00对比
发货 广东东莞市
销量 暂无
评价 已有 0 条评价
人气 已有 1 人关注
数量
+-
库存100
 
联系方式
加关注0

新图书资料发布

VIP   VIP会员第1年
资料通过认证
保证金未缴纳

内容简介

这六十部作品,刻录下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西南法学及其他相关学科发出的一种声音、沉淀的一种思考,与时人共鸣,更让后人知晓并体悟一代又一代西政人为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与人民的福祉,负责任地思考过什么、呼吁过什么。这是西南政法大学为建校六十周年所提交的一份学术答卷,也是西政人为中国民主法治发展献上的累累教研果实和片片赤诚之心!

目录

前言
Ⅰ 论犯罪的基本观念
1.犯罪的规范性概念与事实性概念比较研究
2.犯罪研究整体意识之提倡:从事实、观念再到规范
——以有组织犯罪立法观念检讨为例
3.犯罪解释论的历史发展与当代趋势
——社会反应与犯罪关系论要
4.犯罪解释论的新视野:罪前情景
Ⅱ 论刑事政策
5.刑事政策时代精神之解析
——以刑事政策观念演变为视角
6.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立论依据、政治功能看其政策定位
7.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代精神之解读
8.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全面贯彻
9.重大自然灾害时期从重处罚犯罪的刑事政策思考
——以“5·12”四川地震为视角
Ⅲ 论未成年人犯罪
10.中国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趋势
——以三省市未成年犯问卷调查为基础
11.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看现行刑罚制度的缺陷
12.从未成年人犯罪新特点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全面贯彻
Ⅳ 论有组织犯罪
13.美国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法治进程及经验教训——兼论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14.现阶段中国有组织犯罪的演变趋势及立法思考
15.社会流动视野中有组织犯罪发展趋势探讨
16.关于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及发展形态的再思考——兼论立法缺陷的反思
17.我国洗钱犯罪现状及反洗钱立法分析
V 论死刑
18.死刑为什么没有特殊威慑力
——基于实证素材的解读与分析
19.关于死刑是非问题的沉思
20.贪利性犯罪死刑正当性的犯罪学追问
21.死刑适用标准的功能性缺陷与司法克服
——关于“罪行极其严重”的刑事政策解读
22.我国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反思
23.试析中国非暴力犯罪死刑立法的演变
Ⅵ 论犯罪
24.论犯罪的概念
25.情境之提倡:以未成年人犯罪为视角
26.论犯罪被害:以心理互动为视角

摘要与插图

犯罪固然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但在社会生活中,某一危害社会的行为是否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不同阶层的人,尤其是居于不同权力阶层的人往往认识不一致。统治阶级为了避免这种认识的不一致导致对维护统治秩序的破坏,就需要通过国家权力机关以立法的形式对“什么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加以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刑法中的犯罪在严重危害性特征之外,又派生出第二个重要特征——刑事违法性。第一特征除了具有深刻的社会政治内容外,客观上也赋予了犯罪十分明显的法律形式特征。这样,判定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危害行为,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特定样态(构成要件)时,才能认定为犯罪;如果不具备刑法规定的特定样态,即使行为具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性,因其不具有犯罪的法律特征,不能认定为犯罪。显然,作为规范性学科的刑法学,其犯罪概念中的刑事违法性要素,是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从司法角度,即在立法者已经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前提下,应当如何认定已发生的侵害行为是否达到了刑法所标示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程度这一角度提出的。由此,无刑法即无犯罪,更无以判处行为人的刑罚,罪与刑都必须预先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就成为学界思考犯罪问题和处理罪与刑关系的前提和基础;通过系统的阐述罪刑规范,以助于刑事司法准确定罪量刑任务之完成,就成为刑法学的基本职责。刑法学也正是通过分析罪的法律特征(法律上的构成要件),将此种犯罪与彼种犯罪以及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和不道德行为严格区别开来,为准确认定犯罪和处罚犯罪人提供法律标准,并以此杜绝司法擅断和类推,实现刑法惩罚犯罪保证人权目的。
举报收藏 0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2021111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