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录(3)》内容简介
《沉思录》是奠定西方政治和法律框架的巨著,其内容是近两千年前的古罗马皇帝的人生感悟,介绍的是古罗马执政官的从政智慧,是现代人处世的生命哲学。时至今日,该书依然影响着一代代的领导人。本书为该书的第三册。其包装美观精致,红色古罗马背景封面非常高雅。 《沉思录》,古罗马**一位哲学家皇帝马可.奥勒留.安东尼所著,是一本写给自己的书,内容大部分是他在鞍马劳顿中写成的。它来自作者对身羁宫廷的自己和自己所处混乱世界的感受,追求一种冷静而达观的生活。这本书是斯多葛学派的一个里程碑。 本书是《沉思录》III,内容包括:论友谊、论善与责任、论利与责任、论老年。【作者简介】 马尔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MarcusTulliusCicero,公元前106年公元前43年),古罗马著名演说家、国务活动家、哲学家、拉丁语大师,一位多产的拉丁散文作家,是古代希腊罗马传世作品较多的作家之一。 西塞罗可以说是罗马共和国的*后一位真正的执政官,在其之后,随着屋大维的上台,罗马共和国名存实亡,古罗马逐渐由共和制转向帝制。西塞罗对共和政体和法律的论述,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实际上,现代西方政治法律制度里面就隐隐含着西塞罗自然法和共和制理想的烙印。
《沉思录(3)》目录
前言西塞罗古希腊罗马文化之父1论友谊友谊是神灵赋予人类的*好的东西友谊来不得半点虚假“为了友谊”是个不名誉的托词贫穷不是寻求友谊的动因友谊中应当注意各种限制缺乏忠诚的友谊是不能持久的和朋友绝交是一种不幸献媚的朋友比尖刻的敌人更坏美德是友谊的基础2论善与责任人是**知道节制的动物德行的四个来源不择手段的行为应该避免惩罚有限,公正无界行善不要超越自己的财力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越是困难的事情,越要做得堂堂正正不仅要伟大,而且要有用战争的功绩与和平的伟大任公职者要信守规则理性担当指挥,欲望坚决服从服从特殊个性,从事高尚职业美德之路与享乐之路美观、得体与优雅一切都要奉行中庸之道在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事情谨慎的行为比智慧沉思更有价值3论利与责任人*能助人也*能害人服从权势的六个动机善意、信任和敬佩赢得荣誉应尽到自己的责任施舍无止境,疏财有限度努力施惠于不同处境的人为政清廉,恤民有度关心健康,关心财产4论老年老年不能从事积极的工作吗?老年使人衰弱吗?年轻人并不讨厌老年人只要能坚持,老年亦健康老年帮助我们摈弃了一切不良习惯宴请宾客,一起生活闲逸的老年更加快乐务农真是其乐无穷感官快乐焉能与威望相比拟老年的死亡是“成熟”后的自然现象灵魂离开躯体后更加纯洁*聪明的人总能从容地赴死西塞罗年表前言 你的功绩高于伟大的军事将领。扩大人类知识的领域比扩大罗马帝国的版图,在意义上更为可贵。 尤利乌斯.恺撒 天上的星星,虽然离我们非常遥远,但它们还是那么明亮,那么耀眼,像镶嵌在天幕上的钻石一样,放射出绚烂的光彩。古罗马时代的西塞罗就是人类理智的星空中一颗璀璨的星星,虽然他作古已2000多年,但他的智慧之光依然是那样鲜亮,那样绚烂,给后人以无穷的启迪。 马尔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MarcusTuIliusCicero,公元前106~前43)是古罗马*有才华的政治家之一,他不仅当过执政官、元老院元老、总督,而且也是当时*伟大的演说家、哲学家和散文家。他早年曾在希腊和罗马受过良好的教育。青年时代,他曾在一些著名教师的指导下研究修辞学、法律和哲学。同时,他“为了提高自身的素质,总是把希腊文的学习和拉丁文的学习结合在一起”,因而熟练地掌握了这两种语言,这就为他日后研究、翻译和阐释古希腊的文化知识和精神成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成年后,他在从事政治活动之余,致力于古希腊哲学的研究和阐释。他深受柏拉图学派、亚里士多德学派、斯多葛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的影响,其哲学思想兼有上述各学派的观点,因此后人一般称他为折中主义哲学家。他的哲学贡献主要在于:对古希腊的各派哲学进行通俗的解释,不仅成功地将它们传播给了其同时代人,而且对后代人也产生久远的影响。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几乎只是通过他才了解古希腊丰富的哲学思想,特别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的各派哲学思想。虽然后来哲学家们对他的哲学思想褒贬不一,但他在传播古希腊的哲学和文化方面所做出的卓越贡献则是无可争议的。 从本质上说,西塞罗是一位思想家。他的政治思想,是结合罗马社会的历史和现实对希腊各派学说加以改造而成的。他在《论国家》和《论法律》两部著作中分别对国家学说和法律理论作了系统的阐述。他认为,国家不是人为的产物,而是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的,其根源在于人天生就有一种社会性,需要国家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以“共和国”的观念取代希腊人的城邦观念,认为国家是“人民的事业”,是“共同拥有法律和各项权利,希冀分享共同利益的为数众多的人的集合体”。西塞罗认为,国家政体一般可以分为三种,即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但这三种单一的政体很容易蜕变成暴君制、寡头制、暴民制。唯有将这三种政体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取长补短,融合成一种混合的政体,才能制约、均衡和调和各方面的势力,保持社会的稳定。西塞罗认为罗马共和国就是这种理想的政体。在《论法律》中,西塞罗根据斯多葛派的观点,认为自然法,亦即正确的理性,是真正的法律,是衡量一切是非的标准;上帝是自然法的制定者、解释者和监护者;成文法必须符合自然法,否则就称不上是法律。在他看来,自然法、理性和上帝是统一的,公正、善和成文法则是它的体现。所有的人在这种神圣的自然法面前都是平等的,但不是财产的均等,而是理性的共有。此外,西塞罗对法律的性质和罗马人的公平精神也有透辟的论述。他曾在一篇演讲词中说:“民法有什么特殊性质?法律的性质是不在外来影响之下改变,不在强力压迫之下屈服,不在金钱诱惑之下腐化。”西塞罗的上述思想对罗马法乃至后来的西方政治和法律都有很大影响。 …… 截选自《前言:西塞罗古希腊罗马文化之父》



VIP会员